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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辽宁新规:药品零售连锁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9-5-8 14:16
標題: 辽宁新规:药品零售连锁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
央广网沈阳4月6日动静(记者徐志强)辽宁省日前印发了新版的《辽宁省创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施行尺度》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连锁门店、单体药店从业职员的学历、职称等天资作出详细请求。

新版《尺度》细化了零售药店从业职员天资请求:连锁总部企业卖力人理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颠末根基的药学专业常识培训;质量卖力人理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历和3年以上药品谋划质量办理事情履历等。

明白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创办前提是新版《尺度》的另外一大亮点。依照鼓动勉励成长连锁直营店、规范连锁加盟店的原则,总部所辖直营门店数目理当很多于10家,施行同一企业标记、同一办理轨制、同一计较机体系、同一职员培训、同一采购配送、同一单子办理、同一药学办事尺度,实现范围化、团体化办理谋划,从而杜绝门店对购进的药品不审核,或购进“不法渠道”的药品。总部可成长加盟门店,并对加盟门店的药品格量办理负总责。加盟门店的各项办理应与直营门店一致,加盟门店所谋划的药品必需由总部同一采购配送。

辽宁省药监局相干事情职员先容,辽宁新创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要依照此尺度履行,已创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在7月1日前依照此尺度自查整改终了。若药品零售企业有不合适本尺度,或出缺项、项目不完备、不齐备的,将被评定为验收分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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