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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悉,据港交所5月7日表露,新龙旅店团体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光大新鸿基为其独家保荐人。
新龙旅店在日本从事物业投资,专注于旅店物业出租及营运。2012年12月,团体在日本收购首项物业临佛门大厦,并于2013年至2015年在日本各地收购此外九项物业,继续扩展物业组合。往绩记实时代,团体在日本六个都会进一步投资于八项物业。至2018年12月31日,团体的物业组合具有18项物业。
最后现实可行日期,团体收购位于都门的另外一项物业,将物业组合拥扩至19项物业。2019年3月31日,团体物业的总修建面积合共约21.23万平方米,而总可租赁面积约13.82万平方米。总可租赁面积约82.2%用作@旅%p6b6Y%店或客%3C489%店@(别离包含2800多间旅店房间及500多个床位),而约8.2%则用作办公室空间。据物业估值师所评估,物业于2019年3月31日的市值约450.34亿日圆,此中团体应占约430.39亿日圆(或95.6%)。
2016年至2018年,来自出租投资物业收益别离约为23.97亿日圆、25.61亿日圆及26.99亿日圆,别离占总收益的94.7%、85.9%、86.4%;来自旅店营运收益别离为1.34亿日圆、4.20亿日圆及4.24亿日圆,别离占总收益的5.3%、14.1%、13.6%。
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新龙旅店实现收益别离为25.31亿日圆、29.81亿日圆、31.22亿日圆;毛利别离为14.43亿日圆、15.39亿日圆及16.28亿日圆;年内溢利及周全收益总额为21.46亿日圆、12.25亿日圆、11.90亿日圆。
值得注重的是,同期,投资物业公允值变更的收益别离达17.68亿日圆、6.44亿日圆、8.74亿日圆。
如下为本公司完成IPO前股权架构:
团体规划将融资额用于如下用处:一是,用于在日本收购旅店物业,以拓充物业组合;二是,用于了偿部门银行告贷及债券;三是,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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